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在转化型抢劫罪中,对暴力行为程度的要求是只需足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即可,不需要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这样规定是为了表明,暴力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强制力和威慑力,使被害人在特定环境下无法抵抗或不敢抵抗。比如,实施用力推开、施加打击等行为,使被害人因恐惧而主动放弃所持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中的暴力行为并不强制要求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该法条列出了几种特别严重的加重情节,如在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或死亡,将面临更重的刑罚,包括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致死刑。这意味着抢劫罪的暴力程度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不一定非要造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