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签的
买卖合同一般有效,能不能履行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在权限内签,内容又不
违法,通常能履行,像基于日常家事
代理权签的小额合同。
但重大财产处分等非日常家事代理范围的合同,另一方不知情未追认,就可能有履行障碍。
第三人构成
善意取得,合同能履行;
反之,未签字方有权主张无效,影响合同履行,得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小许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该合同系小许以个人名义签订。小许称
签订合同是基于日常家事代理权,但另一方小丽表示毫不知情,称此合同涉及重大财产处分,并非日常家事代理范围。且小许签订合同后,房产已被
过户给他人,小丽认为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主张
合同无效,由此引发合同能否履行的争议。
案情分析:1、若该合同是小许在其权限范围内签订,且内容合法,通常可履行。
2、若涉及重大财产处分且小丽不知情未追认,要看第三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若构成,合同可履行;若不构成,小丽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影响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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