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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能否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已经在履行的国

黄** 黑龙江-伊春 财产分割咨询 2020.10.03 19:26:00 343人阅读

出卖人能否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已经在履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栓让协议无效?为什么?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证上的权利人只有出卖人一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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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房子是否过户。因为土地的使用权证上的权利人只有出卖人一人的名字,因此,受让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出卖人是所有权人,如果受让人并不知道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出于善意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则房子过户后可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如果房子没过户,夫妻另一方可以主张协议无效(无权处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对方才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善意、有偿、过户。反之,均可主张协议无效,但要举证证明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

2020-10-03 19:2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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