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原告
撤诉后,
符合条件能重起。
撤诉是原告对自身
诉讼权利的处置。
若撤诉非因
胁迫等非法因素,也不
违法禁规,依“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例外,可就同一事实理由再次
起诉。
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像原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法院受理;
无新情况新理由则不受理。
能否重诉依实际及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原告撤诉后能否重新起诉引发争议。原告对自身诉讼权利进行处分后撤诉,若不存在受胁迫等非法原因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按“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例外情况,通常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但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起诉法院受理,否则不受理,具体需依案件实际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案情分析:1、原告撤诉若并非因非法原因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一般可重新起诉,这体现了对
当事人诉讼权利处分的尊重。
2、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区分有无新情况、新理由及起诉时间,决定法院是否受理,旨在维护司法秩序和当事人权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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