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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赠送出去后赠与人是否可收回

时间:2026.02.07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815人
律师解析:
1.通常,土地赠送完成后,赠与人不能随意收回。
因为按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一般不得撤销,土地权利转移以登记等法定方式完成。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可撤销,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等。
3.赠与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所以,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才能通过程序收回土地。

案情回顾:

小何将自己的一块土地赠与小许,并完成了土地权利登记转移。后来,小何发现小许不仅严重侵害自己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且当初承诺帮助管理土地周边环境的义务也未履行。小何认为小许的行为让他有理由收回土地,但小许却称土地赠送完成后小何不能再收回,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赠与的财产权利转移后,一般不得撤销赠与。本案中土地权利已通过登记完成转移,通常情况下小何不能收回土地。
2、不过存在法定撤销情形,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小许存在严重侵害小何近亲属合法权益以及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这两种情形,符合法定撤销条件。但小何要行使撤销权必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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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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