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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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程序的前置条件主要是公司受到了损害,也有的是股东受到了损害,这个并没有要求,一定是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的。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

股东代表诉讼一般由持股股东以公司名义提起,旨在维护公司权益。公司虽非主体,但需配合。若有相同诉求的其他股东,可成为共同原告。此诉讼针对公司内部人员不当行为或权益受损情况。特殊股东在公司无法自我维权时,代为起诉。公司设立等纠纷由注册地法院审理。

公司是属于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而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害公司的利益,股东发现这种情形时,是可以起诉侵害人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是以公司为主体诉讼的,股东代表诉讼代表的是公司。

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作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若债权人胜诉,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并优先支付债权。其他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此类案件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监事能否提出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规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