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起诉对方公司时,若该
公司申请破产,需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申报债权。
按破产
法规定,
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性质、
担保情况等,并提供
证据。
法院会登记造册,确定
债权人会议成员资格。
破产程序中有管理人接管企业处理事务,可通过管理人了解进展,参与债权人会议,对财产处理、分配方案等发表意见。
有
担保债权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无担保债权按法定顺序参与分配,要及时申报债权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起诉某公司,然而该公司申请破产。小许需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申报债权,申报时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性质、担保情况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据此进行登记造册,确定债权人会议成员资格,之后由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处理事务,小许想了解案件进展并参与债权人会议行使权利,同时其债权有担保,不知如何受偿,与该公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许应按要求向法院申报债权,明确说明债权相关情况并提供证据,这是其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
2、法院对申报债权登记造册后确定债权人会议成员资格,小许可借此参与会议行使权利。
3、小许债权有担保,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无担保则按法定顺序参与
破产财产分配,需及时申报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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