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破产清算财产分配有讲究。
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像案件
诉讼费、财产管理等费用。
接着按职工债权、
社保费用、所欠税款、普通
破产债权顺序清偿。
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受偿。
分配依程序,管理人拟方案,经
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认可后执行,保障各方权益,让
清算有序。
案情回顾:某公司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在财产分配时,对于清偿顺序产生争议。部分
债权人认为职工债权不应优先于所欠税款,而管理人则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为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同一顺序按比例清偿。
案情分析:1、
破产财产分配应严格依照法定顺序进行,这是保障各方权益的基础。
2、管理人拟订的分配方案需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及人
民法院裁定认可,以确保程序合法公正,
保证分配公平、公正、公开,使破产清算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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