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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离婚后,房子归属到底是谁

时间:2026.02.0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53人
律师解析:
1.婚前一方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子,一般为个人财产
2.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便只登记一人,若无特别约定,通常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
3.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赠与己方子女并登记在其名下的,属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共有。
4.共同贷款购房,还会涉及债务分担。
判断房子归属要综合购房时间、出资、登记等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打算买房,小朱父母出资一部分,小丽父母也出资一部分,剩余款项由小朱和小丽共同贷款支付,房子登记在小朱名下。多年后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该房屋的归属和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小丽则觉得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

案情分析:

1、此房屋是婚后购买,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有双方父母的出资以及夫妻共同贷款。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父母出资的部分应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而夫妻共同贷款部分所对应的房屋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分割该房屋。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同时还需考虑债务分担问题,因为是夫妻共同贷款,债务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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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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