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六百八十条之明确规制,私人间借贷的利率标准须严格遵循法律所规定的相关规范,不可违规操作。在借款合同之中,对于借款利息的支付若缺乏明确的条款或约定不够详细,且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利息的具体金额应当参照当地的实际交易方式及习惯性做法、由市场利率所决定等诸多因素来进行确定。

在诉讼中,仅依据借据提起诉讼并不一定能直接证明借款事实。法官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借款关系的真实性。如果被告提出反驳,比如借据是在不正当手段下签署的,或者借款已经偿还,那么原告就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来增强其诉求的可靠性。

尽管只有转账记录而没有借条,也可以提起欠款诉讼。然而,为了增强证据的可信度,建议收集其他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被告声称转账并非新的借款,则需要提供证据;而原告仍需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仅有转账记录也能起诉欠款方,但要注意,还需其他证据来证实借贷关系。比如聊天记录、录音等,这些可以作为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根据相关规定,当被告提出异议时,他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但原告仍然需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那么借款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或收款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作为贷款人,如果您有诉讼资格,并且在本地实际收款或者常住,那么您有权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审理和裁决相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