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程款债权不会因
诉讼时效经过而失效。
一般诉讼时效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但工程款请求权有特殊规定。
2.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期限为六个月,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之日起算。
即便过了时效,债权仍在,对方不抗辩仍可主张。
3.
追讨工程款可协商、发函、申请支付令或
起诉。
起诉要备好合同、结算单等
证据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是承包人,小许是发包人,双方签订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小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小胡起初未积极追讨,三年后才想起此事。小胡认为工程款债权应受保护,可小许却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支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工程款请求权基于
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产生,其诉讼时效适用特殊规定,虽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即便过了一般诉讼时效,工程款债权本身依然存在。小许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支付,若其提出
诉讼时效抗辩,小胡可能面临不利,但如果小许未提出,小胡仍可
主张权利。
2、小胡可通过协商、发函
催款、申请支付令或直接起诉等方式追讨工程款。起诉时,小胡需准备好
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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