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交付当天算应付款时间。
没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那日是应付款时间。
未交付且价款未结算的,
当事人起诉那天视为应付款时间。
双方没约定
工程款支付时间,先协商,不成则依上述规则定。
像工程已交付,交付日就是对方付款时间。
施工方要留意收集工程交付等
证据,主张工程款时好支撑诉求,保障自身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
未约定工程款支付时间。工程完工后已实际交付,但小丽迟迟未支付工程款。小胡多次与小丽协商支付时间无果,遂引发
纠纷,小胡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其关键在于确定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小胡与小丽的工程已交付,所以交付日就是小丽应支付工程款的时间。
2、小胡要注意收集工程交付等相关证据,以此有力支撑自己主张工程款的诉求,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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