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程款被
拖欠通常能
异地起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
不动产纠纷管辖,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2.若工程所在地和
当事人所在地不同,就可异地起诉。
3.专属管辖是为方便法院勘查、取证、审理和执行。
当事人自行
约定管辖法院,约定无效。
4.只要工程地与当事人地不一致,就能在工程地法院
起诉追讨欠款。
案情回顾:小朱承接了小胡的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小胡
拖欠工程款。小朱的住所地与工程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小朱想通过法律途径
追讨欠款。小胡认为应在自己住所地
法院起诉,而小朱觉得可在工程所在地法院异地起诉,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工程所在地与小朱、小胡住所地不同,属于异地起诉情形,小朱可在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2、专属管辖规定是为便于法院实地勘查、调查取证以及对案件进行审理和执行。若当事人自行约定其他管辖法院,该约定无效。所以小朱在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追讨工程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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