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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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签署,不一定非要双方亲自签字才有效。要是双方都对责任判定没啥意见,即使不签字,认定书也会有法律效力。但要是有一方对判定有异议,那签字就等于接受了判定,可能就得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认定书不一定得伤者亲自签。责任认定书是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结果等因素作出的,判定事故责任的。一般会送给各方。如果伤者没意见,签字只是表示收到。有意见不签,也不影响认定书生效,但要在期限内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签字,但是开具责任书以后交警会通知双方去领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只作为送达的依据。无论双方是否签字都不影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方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常由公诉机关单方出具,无需双方共同署名即具法律效力。这是事故处理机构独立行使职权的行为,即使当事人拒收,只要相关部门有送达记录,认定书即视为通知,其效力不受影响。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不一定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只要有其中一方书面签订确认即可。责任认定由相关机构单方面按照既定法规规章进行裁量与评判,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一方过失导致事故则负全责,多方共同过错则按影响力和严重性认定主次责任,无过错属意外则无责任,故意造成事故则故意方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