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破产清算程序:
先是破产申请与受理,
债务或
债权人能向法院提申请,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指定管理人,其接管
债务人财产事务。
接着
债权申报与确认,债权人限期申报,管理人审查确认。
然后清理财产、编资产负债表等。
之后开
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变价、分配方案。
管理人依方案变价、分配,先清偿费用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债权等。
最后
破产程序终结,办理
注销登记。
案情回顾:小许经营的公司因
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小何作为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小胡负责接管公司财产等事务。随后,债权人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管理人进行审查确认。接着,管理人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之后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管理人按方案进行破产财产变价、分配,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债权、
社保及税款、普通债权。最后,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期间,小许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出异议,认为损害其利益。
案情分析:1、法院在审查破产申请时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判断是否受理,确保程序合法。
2、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应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各债权人权益。
3、对于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审查确认需遵循法定标准。
4、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需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若有异议应依法处理。
5、整个破产清算程序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以实现公平清理
债权债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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