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司法解散有这些情况:
公司连续两年多没法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股东表决达不到法定或章程规定比例,连续两年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公司
董事长期冲突,无法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决,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经营管理有其他严重困难,公司
存续会损股东利益。
股东提解散
诉讼时申请
清算,法院不受理,
公司解散后才依法清算。
案情回顾:小许、小何作为公司股东,称公司持续三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陷入严重困难,股东表决也无法达到法定比例,持续两年多不能做出有效决议,且董事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遂向法院提起公司司法解散诉讼,同时申请对公司进行清算。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存在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等情形,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股东可提起
解散公司诉讼。但小许、小何同时申请清算不符合程序,法院应不予受理清算申请。
2、只有在公司解散后,才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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