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被告提供
证据有多种方式。
其一,在
举证期限内交证据清单与原件或
复印件,要遵守法院指定的期限,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可书面申请延长。
其二,开庭时当庭出示,说明来源、内容和证明目的。
电子数据要按要求以特定形式提供,
保证真实完整。
其三,可申请
证人出庭,提前交名单和联系方式,由法院通知。
要按程序准确提供证据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被告小胡对提供证据材料的方式存疑,不知应在何时、以何种形式提交证据。小胡认为,若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后续补救方式复杂且不明确。例如,不清楚因客观原因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具体条件及流程,对开庭时当庭出示证据的相关说明要求也把握不准,对于电子数据证据的提供形式及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更是一头雾水,导致其在证据提供方面陷入困惑,影响自身权益维护。
案情分析:1、被告应严格遵守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在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清单及证据原件或复印件。
2、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提供,需在
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延长。
3、开庭时当庭出示证据,要说明证据来源、内容及证明目的,电子数据等证据按法院要求以特定形式提供。
4、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提前向法院提交证人名单及联系方式,由法院通知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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