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律上,
欠条出具前已还款金额认定麻烦。
有转账记录、收条等充分
证据,计算欠款总额时要扣除这部分。
这体现实际资金往来,对确定欠款范围很关键。
没有力证据,仅口头陈述对方不认,就有争议。
主张已还款方要举证,举不出可能不利。
总之,关键是拿出充分证据支撑还款事实,准确界定欠款数额。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丽存在
债务关系,小许称在欠条出具前已还款部分金额,但小丽不认可。小许仅有口头陈述,无转账记录、收条等有力证据。双方因此对已还款金额认定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小许能否证明其已还款事实。
案情分析:1、若小许能提供充分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条等证明还款事实,计算欠款总额时该已还款金额应扣除。
2、若小许仅有口头陈述,小丽又不认可,小许需承担
举证责任。
3、若小许举证不能,可能面临不利后果,最终欠款数额难以准确界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