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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是否得双方都表示同意

时间:2026.01.23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31人
律师解析:
变更抚养权不一定要双方都点头。
要是双方商量好变更,那再好不过。
但一方也能打官司请求变更。
像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重病或残疾没法养孩子了;
没尽到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和孩子生活对其身心健康不利等情况,法院会酌情判变更,不用另一方同意。
法院判决会综合考虑,以保障孩子利益为原则。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原是夫妻,育有一子。后两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小胡。现小丽认为小胡对孩子照顾不周,欲变更抚养权,小胡却不同意。小丽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小胡有酗酒恶习,常因醉酒打骂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要求变更抚养权。小胡则坚称自己虽有饮酒习惯,但从未打骂过孩子,不同意变更抚养权。

案情分析:

1、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小丽主张变更抚养权的理由是否成立。若小胡确实存在小丽所描述的虐待子女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法院可能会支持小丽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2、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保障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原则。需审查小丽提供的证据是否能证明小胡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从而做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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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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