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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能否被认定为是借款

时间:2026.01.22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833人
律师解析:
1.收条不能直接认定为借款。
收条只说明收到钱,款项性质要结合其他证据判断。
2.若收条明确是借款且无争议,一般可认定。
但未注明性质时,要考虑交付背景、双方关系等。
像赠与款项的收条,就不算借款。
3.一方称是借款,另一方有异议,主张方需证明有借贷合意和实际基于借款交付。
证据链不全时,仅收条难以认定借款。

案情回顾:

小朱持有一张小许出具的收条,收条显示小许收到小朱一笔款项,但未注明款项性质。小朱主张该款项为借款,要求小许偿还。小许则称此款是小朱对自己的赠与,并非借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收条仅能证明小许收到了小朱的款项,但不能仅凭收条认定款项性质为借款。收条本身仅表明一方收到另一方款项,款项性质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2、小朱主张是借款,小许抗辩是赠与,此时小朱需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以及款项实际交付系基于借款关系。若小朱不能提供充分证据,仅靠收条难以认定该款项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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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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