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明确主体:
补充协议主体为原合同双方,开头要表明是对某工程原合同的补充。
2.说明超价:
详细说明超价款原因,如设计变更等,精确列出金额、计算和支付方式,明确支付时间。
3.重申标准:
工程进度和质量按原合同标准执行,有变更需详细说明。
4.约定违约:
规定未履行协议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5.签字生效:
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效力。
案情回顾:小朱代表的一方与小李代表的一方此前签订了
工程合同。在工程进行中出现超合同价款情况,双方就超合同价款10%签订补充协议时产生争议。小朱方认为只需简单说明超价款原因和金额即可,小李方则要求详细列出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等。双方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是否需重申也有不同意见。
案情分析:1、签订补充协议时明确主体很重要,此案例中主体为原合同双方即小朱和小李代表的两方,这能确保协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协议内容应详细,超价款原因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要清晰说明,同时精确列出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节点,以保障双方权益,此案例中小李方的要求是合理的。
3、对于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重申原合同标准或说明变更情况很必要,能避免后续
纠纷。
4、约定
违约责任可促使双方按补充协议履行义务,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补充协议生效且与原合同有同等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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