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为
侵权方,面对对方受伤却不配合治疗,应保留合理救助
证据,像垫付费用凭证、建议治疗的聊天记录。
对方不配合致损失扩大,无需担责,被侵权人有防损义务。
2.若与伤者有特定关系,如
家属,先沟通了解不配合原因并疏导。
若伤者因精神等无法表意,可向法院申请认定其
民事行为能力,
指定监护人决定治疗方案。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意外中致使小胡受伤,小朱积极垫付了
医疗费用,并多次通过聊天记录建议小胡配合治疗,但小胡却不配合。小朱担心后续要承担更多
赔偿责任。与此同时,小丽作为小静的家属,小静受伤后也不配合治疗,小丽不知如何处理,双方都陷入困境。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这种侵权方,根据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中被侵权人有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小朱保留了垫付费用凭证、建议治疗的聊天记录等已尽合理救助义务的证据,那么小胡不配合治疗扩大的损失,小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小丽这种与伤者有特定关系的家属,应尝试与小静沟通,了解其不配合的原因并进行心理疏导。若小静因精神等原因无法正确表达意愿,小丽可向法院申请认定小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再指定
监护人,由监护人决定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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