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抽逃
注册资金,公司
登记机关会责令改正,并处
抽逃出资金额5%-15%的罚款。
2.抽逃行为致公司、股东、
债权人受损,
行为人要
赔偿损失。
3.
情节严重的,会触犯
刑法构成
抽逃出资罪。
数额大、后果严重等情况,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抽逃出资金额2%-10%
罚金,可并处或单处。
4.
单位犯罪,对单位罚款,对相关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案情回顾:小胡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为获取个人利益,在公司成立后将自己的部分注册资金悄悄抽走。公司其他股东小丽发现后,要求小胡归还资金,小胡却拒不归还。此事还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偿还债权人小静的
债务,小静遂要求小胡承担
赔偿责任,小胡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严重问题,拒绝
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胡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根据所抽逃出资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由于小胡的抽逃行为给公司、股东小丽以及债权人小静造成了损失,小胡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其抽逃行为情节严重,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抽逃出资罪,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的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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