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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过多久不追讨会失去法律效力

时间:2026.01.18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232人
律师解析:
1.借款追讨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借条有约定还款日期,从届满次日算三年;
无约定,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给合理准备时间,从宽限期届满次日算。
2.诉讼时效可中断、中止。
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等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中止,原因消除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3.超时效债权人仍可起诉,若债务人提时效抗辩,债权人可能败诉

案情回顾:

小朱于某时向小李借款,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一段时间后,小李要求小朱还款,并给予一个月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小李因工作繁忙,两年半后才再次向小朱追讨欠款。小朱却以借款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小李给予小朱一个月宽限期,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次日起算。小李在宽限期届满两年半后追讨欠款,从时间上看已接近三年诉讼时效。
2、若小朱提出时效抗辩,因无证据表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法定事由,小李可能丧失胜诉权。但如果小李能证明在这期间曾向小朱主张权利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小李仍有胜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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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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