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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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全款购置房产并登记个人名下,视为私人财产。离婚时无书面协议,非购买者仅能获益于房产增值部分。如婚姻期间将配偶名字加入产权证,视为共同财产,需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当被执行者故意规避法院判决,采取恶意转移财产的手段时,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包括无偿转让财产或低价交易,以逃避法定义务。若被执行者在司法强制执行过程中,故意转移财产,使判决和裁定无法执行,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夫妇欲将共有物业转为个人财产,可通过书面协议实现。现行法规允许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明确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若欲将共有房产转归一方,可采用赠与方式,即在婚姻存续期间,经双方同意将房产过户至一方名下。此操作后,原共有方失去房产所有权,但对外债务仅以个人财产清偿。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故意隐藏或转移财产常被视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一部分。尤其是在法院执行程序中,责任人恶意转移财产,如无偿转让或低价处理,逃避债务,均构成此罪。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个人财产可不可以转化成共同财产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