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在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当事人不可就此事项向上级部门发起行政复议。然而,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认定存在质疑或争议,当事人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异议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应详细列出期望论证内容和撤销理由,并附关键证据。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超过期限未申请,将收到书面通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认定书或证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查申请。未按时申请视为放弃,复查应列明请求、理由和证据,同一事故复查仅限一次。请尽快提出异议,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