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出资未到位,小股东能不能退股
时间:2026.01.17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996人
律师解析:
1.小
股东退股分情况而定。
若章程或股东间有约定,
大股东出资未到位时,小股东可按约定
退股。
2.无约定时,小股东可通过法定方式退股:
和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协商转让
股权;
遇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红等法定情形,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
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
存续会损股东利益,可向法院请求
解散公司。
3.小股东退股要遵循法定程序,防止因程序问题致退股无效。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小股东,公司大股东小李出资未到位。小朱认为自己应退股,小李却称
公司章程未明确约定小股东可因此退股,不同意小朱退股。小朱还考虑通过其他途径退股,与其他股东及第三人协商转让股权未达成一致,公司存在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的情况,小朱请求公司收购股权也遭拒,于是小朱打算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案情分析:1、若公司章程或股东间有大股东出资未到位时小股东可退股的约定,小朱能依约退股;若无此约定,小朱只能通过法定方式退股。
2、小朱与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协商转让股权未达成一致,此途径未能实现退股。
3、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小朱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若公司拒绝,小朱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小朱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也是法定退股途径之一,但需证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重大损失,且退股要遵循法定程序,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退股无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