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处理离婚案件股权如何来分割
时间:2026.01.15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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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法院处理
离婚股权分割会分情况。
婚前一方的个人
股权,另一方没资格分。
2.若是夫妻共同股权,双方协商好,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方能成为公司股东。
3.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按同等价买
出资额,法院分割转让所得财产。
4.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买出资额,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成为股东。
5.
有限责任公司外的股权,按公平合理原则分割,兼顾公司与其他股东利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小朱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现两人决定
离婚,对于该股权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股权是自己的,小丽无权分割;小丽则主张这是
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应分得一部分。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首先需确定该股权性质,若为小朱
婚前个人财产,依据法律规定,小丽无权分割;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进一步分析。
2、若双方
协商一致,且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小丽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其同意转让,小丽可以成为股东。若涉及有限责任公司以外股权,法院会参照相关规定,按公平合理原则分割,兼顾公司运营和其他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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