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民间借贷2年后收回本金金额依
借贷合同约定而定。
2.若借贷时没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且借贷双方都是自然人,
出借人主张利息,法院不支持,2年后只能收回本金。
3.若约定利息,且利率未超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按约定
算利息,收回金额是本金加2年利息。
4.若约定利率超四倍,超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只支持不超四倍部分的利息。
案情回顾:小朱
借给小李5万元,双方签订了
民间借贷合同。2年后小朱要求收回借款。若当初借贷合同
未约定利息,小朱主张利息遭小李拒绝,小朱
起诉至法院。若约定了利息,小朱要求按约定高额利率
计算利息,小李则认为应按合理利率计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借贷时未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且小朱和小李都是自然人,依据法律,出借人小朱主张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小朱2年后能收回的就是本金5万元。
2、若约定了利息,且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应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小朱收回金额为本金加上2年利息;若约定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仅支持不超四倍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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