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是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特约专家律师团成员,是一家提供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的专家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核心CBD(原李嘉诚办公室)。我所以提供综合性、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为特色,凝聚了一批毕业于国内外顶级法学院校的优秀律师人才、法律专家学者。不仅理论功底扎实,且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师通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与传承、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金融证券、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多个法律领域均有深度研究和实践操作。 此外,师通律师团队秉持庭上争先机,庭下谋共赢的服务理念,为客户发掘和开启机遇,我们凭借卓越的谈判技巧、出色的庭辩能力、高度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高效的团队协作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赞誉和客户的高度认可,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不止步于满足客户所需,更关注实现客户目标的方式,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意见,策划并实施多元化的解决方案,力求在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的同时,以温度创胜诉,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户的诉讼成本和潜在风险。出色的案件办理能力和较高的胜诉率受到客户的认可,被评为胜诉率较高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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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就是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标准,比如延迟交货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损害事实就是因为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需要证明违约和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存在免责的情况,违约方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信赖利益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就是违约导致的财产变少;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正常履行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信赖利益损失是因为相信合同而产生的费用。赔偿的目的是让受害方回到合同履行时的状况。

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应当包含哪些方面物业服务协议中的违约责任,在符合法定有效要件的情况下,均可依据双方意愿进行详细规定。

开发商降价引发的违约责任如何界定在探讨和解决地产开发商所采取的价格调整策略是否被认定为实质性违约时,我们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如果这种情况确实导致了购销合同无法如期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或者由于无法避免的外部因素影响而致使合同目标难以达成,那么,购房者将有权利主张解除这份已经签订的交易合同,并且寻求返还已购买的房产。

开发商长期未履行备案义务,如何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倘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规定备案服务,那么这便是属于其违背承诺的不当行为。再者,大部分的开发商都会在签订预售合同时,明确告知业主房屋交割的确切日期及取得大产权证与小产权证所需的对应期限。然而,关于合同备案事项方面,他们并未制定出任何限制性条款,仅要求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应有的合同义务即可,如此一来,购房者便无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