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动物园
动物侵权,一般由动物园担责。
但要是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就不用担责。
通常,动物园有管理动物、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
动物伤人,要赔
医疗费、
误工费等。
若动物园能拿出监控录像、安全警示标识设置证明等,证明确实尽到管理职责,比如游客擅自翻越围栏被伤,动物园有完善措施,就可能不用担责。
案情回顾:小胡到动物园游玩,在经过虎山时,被老虎抓伤。小胡认为动物园应承担
赔偿责任,而动物园则称已尽到管理职责,不应担责。原来,虎山周围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且监控显示工作人员定时巡逻,并无管理疏漏之处。小胡却表示自己并未看到警示标识,也未注意到工作人员巡逻。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规定,动物园动物侵权一般由动物园担责,但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除外。
2、本案中,动物园设有警示标识且工作人员定时巡逻,可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不应承担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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