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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的未遂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的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一)组织他人卖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并处罚金,并处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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