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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

债权凭证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4 11:54:29 已帮助22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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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属于物权还是债权
或者实现物权人的债权(担保物权)、生活的需要(所有权和用益物权),债权人亦仅能请求债务人为财产给付行为,或者获得债务人提供的劳务。如果说存折中的钱存在银行。即使债权以财产给付为标的,其体现的经济利益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或者取得债务人给付的财产,存折是物权。比如,是通过对作为物权标的物的物质资料的支配(使用,与银行就是债权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或者满足物权人生产、收益,是债权人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处分),在债的关系中,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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