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金融保险专题 > 票据纠纷专题 > 支票提出与提回

支票提出与提回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期票与支票相关内容做出了具体的明文规定。 期票与支票的区别:期票是一种信用凭证,它是由债务人签发的,会有具体的金额,并且会承诺在约定的限期内由本人将无条件的对所有约定的金额支付给债权人的一种票据。 而支票则是由银行为付款人即期的汇票付款,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是不可以超出付款人在银行内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了支票中的金额,银行有权拒付给持票人。 从上述两者的含义中来看,支票是一种可以马上支付的票据,是可以用来当作提现金或者是转账使用的;而期票是一种有期限的票据,在票面上会注明期限,只有到期后才能进行兑付。 期票就是由单位向银行进行申请,开具出票据,约定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或者是六个月,也可以提前进行兑现,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兑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 《票据法》第八十一条 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最新修订:2024-02-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