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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管辖不明的情形
约定管辖不明的情形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1 15:20:15
已帮助270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协议管辖约定由某省法院管辖这样算约定不明吗?算协议无效吗?
这种情况应属于约定不明,该
协议管辖
无效。可以这样分析: (1)如果将某省法院
管辖
解释为“省一级的法院”,则可能违反级别关系,自然无效; (2)如果将某省法院管辖解释为“某省内的法院”,则到底是指省高级法院,还是省内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无法确定,当属约定不明无疑。 总之,该协议管辖肯定无效。当然如果起诉后,对方无异议,受理法院也可以取得
管辖权
,但这已经是另一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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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管辖不明的情形
王淳
问题:你好 我今天要去收房 当地的物业说我必须交物业管理费用1.1元一平米交一年1674元 交公共能耗费用350元 垃圾清运费400元 文明施工履约金2000元 交完才能给钥匙
这种要求不合常理,更不合法。你可以不上房,然后要求开发商交付钥匙,不要跟物业纠缠。开发商不给钥匙的话,就起诉逾期上房违约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转让原协议约定管辖可以不
1、债权转让原协议约定管辖是可以的。(一)债权转让协议的结果只是由债权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对债务人行使债权,但不能改变案件管辖。所谓债权转让,就是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协议,将其拥有的合法有效债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由债权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新的债权人行使对原债务人的债权。债权转让生效后,债权受让人承受原债权人的一切权利义务,可行使对原债务人的债权。债权转让的结果,并不能创设新的权利,仅是债权人的改变而已。债权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后,只能在原债权人的权利范围内行使权利,而不能超出原债权人的权利范围行使权利。基于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而产生的管辖亦不会因债权转让而改变。新的债权人即债权受让人主张债权时,只能依据原债务关系产生的管辖解决争议。(二)债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管辖只适用于协议双方,不适用于原债务人。债权转让协议的双方是丙公司与甲公司,因此债权转让协议中争议管辖的约定仅适用于丙公司与甲公司,如果他们之间因为债权的转让发生争议,可以适用协议中约定的管辖。但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该管辖约定对乙公司没有约束力,因为乙公司不是合同的一方,并没有对管辖做出约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中同时约定2个管辖法院是否有效
无效。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离婚诉讼可以约定管辖么
不可以。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而离婚诉讼属于人身权益纠纷,因此不可以约定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问一下常见的管辖权异议情形有哪些
(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2)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地域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其他地方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3)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的,有权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4)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法院管辖。(5)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被告一方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受诉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受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物业管理的违约责任形式
您好,关于物业管理的违约责任形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物业管理合同的违约责任具体的形式就是指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公司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活动得以实现的一个基本的法律文件,依法共同遵守并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是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只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对方的合同违约责任。在物业管理不断走入市场化的今天,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正确认识,对于依法行使和维护业主、业主大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1、继续履行合同,即强制履行合同,是指业主、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公司违约后,另一方得请求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合同义务,以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预期目标。从合同的本质看,合同之所以存在,主要在于促进交易、保护交易、救助交易。当一项交易出现问题时,合同的作用就象医生治病一样尽力使交易脱离危险及重新获得新生,而不是动辄将其扼杀。继续履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下的一种补救方法。在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请求强制履行合同是法律赋予另一方当事人的一项权利。2、采取补救措施,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正。例如,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作好公用设施维修养护,业主、业主大会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对公用设施重新进行维修养护或者进行修理、更换等等。合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若于履行期内完成予以补正的,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若于履行期届满后完成的,违约的合同当事人还应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3、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后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额。例如,业主、业主大会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不与中标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者在中标后要更改物业管理费这种招投标的核心内容,物业管理公司就有权按照招投标的约定要求违约的业主、业主大会支付违约金。又例如,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双方约定,经过约定的期限,物业管理服务要达到某种程度的水平,而在期限届满后未达到,则应按照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4、赔偿损失,是指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对方损失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是最常用的重要救济措施。它既可以与其他责任形式并用,也可以单独适用。赔偿损失的范围,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赔偿范围的约定,可以是对具体赔偿数额的约定,也可以是对损失计算方法的约定。只要合同中有关于赔偿的约定,当事人就有权依约定请求违约方赔偿。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未约定赔偿范围的,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可得利益损失,但不能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损失。违约方违约后,对方可以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而没有采取适当措施的,无权就因此而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合同当事人因违约方违约同时受到损失和利益的,在计算损失时应扣除其所受利益。赔偿损失,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
高王楠
问题:原合同约定仲裁管辖,双方无合同争议。后给付金钱义务方债务转移,受让方未完全履行给付义务,原合同的约定管辖还有效吗
你好!债权转移是否有合同约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纠纷双方约定管辖法院会有效吗
有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没有约定的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法院管辖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办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 1、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4、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5、价格上有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得个哥们因为那个合同的事出了丢安问题,我就想要知道那个关于合同有约定交货地管辖刑事上诉状的事!
你好,那个合同有约定交货地管辖刑事上诉状的事,需要引起当事人或部分从事实务工作法律人注意的是:许多人习惯地以为合同约定交货地点的一个原因,还与对法律变化的关注不够有关。曾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规定了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其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二条中已经规定了该司法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换言之,旧司法解释中关于购销合同将约定交货地点视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已经废止,不再适用。新司法解释对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要求是必须明确,否则应视为没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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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律师
2024-06-17 20:02:56
你好!不去拿法院会进行邮寄
问题:法院让去拿判决书,可以不去拿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6 16:27:11
你好,具体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有人诬陷我?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23:05:58
你好,可以详细讲一下问题,以便于分析。
问题:被起诉了,开庭到不了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6-14 20:09:3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的案件2016年终结执行程序现在已经过去8年多了还可以申请执行吗?
钱威律师
2024-06-14 08:00:31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今天被骗了一万块钱?
钱威律师
2024-06-13 14:10:0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打架拘留五到十天能担保吗?
钱威律师
2024-06-13 14:11:2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家人在外地被当地人打轻微伤,怎样惩治对方?
王梦婷律师
2024-06-13 10:39:24
如果您这边有法律需求的话,我可以给您推荐全国各地优秀的专业律师。本地律师我们智临就是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徐州市有五家律所,一百多名律师,数十个专业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问题:被人恐吓,监听,跟踪。?
钱威律师
2024-06-12 21:47:2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怎样起诉店家?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2 13:12:59
你好,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
问题:被强治执行了,和法院签订协议每个月付3000元?
钱威律师
2024-06-13 14:10:0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打架拘留五到十天能担保吗?
钱威律师
2024-06-13 14:11:2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家人在外地被当地人打轻微伤,怎样惩治对方?
刘阳律师
2024-06-17 20:02:56
你好!不去拿法院会进行邮寄
问题:法院让去拿判决书,可以不去拿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14 20:09:3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的案件2016年终结执行程序现在已经过去8年多了还可以申请执行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6 16:27:11
你好,具体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有人诬陷我?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23:05:58
你好,可以详细讲一下问题,以便于分析。
问题:被起诉了,开庭到不了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6-14 08:00:31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今天被骗了一万块钱?
王梦婷律师
2024-06-13 10: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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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被人恐吓,监听,跟踪。?
钱威律师
2024-06-12 21:47:2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怎样起诉店家?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2 13:12:59
你好,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
问题:被强治执行了,和法院签订协议每个月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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