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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设定权原则

行政许可设定权原则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2 22:13:49 已帮助27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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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是什么

1、法定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便民和效率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4、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综上所述,行政许可需要满足一定的设定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算合法合规的行政许可,而且许可设定的主体在法律中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的,行政许可也必须遵循其基本原则,合法原则更是对实施行政的一种许可,应该按照法定权限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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