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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人的留置权
行纪人的留置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3 13:34:30
已帮助304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行纪合同的委托人有介入权吗
行纪合同
中,介入权是行纪人的权利。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因此,委托人无该权利。但有验收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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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人的留置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留置权的取得是否能约定
对于留置权的取得是否能约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留置权的取得是否能约定答案是肯定的。留置权本身是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是《担保法》规定的法定质权,其取得条件、范围、及其解除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在约定中做出违反法律的条款不予承认。但双方可以根据现实条件约定解除留置权,即债权人自愿放弃其权利。留置是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留置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和留置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留置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债的担保方式,实质上是法定质权。留置权的取得条件、适用范围、担保范围和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实现、消灭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这是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区别之一。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留置后立案是该如何回事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留置后立案是怎么回事对被调查人员留置后立案的,一般是确定留置人员有、违法、犯罪等的行为,需要对被留置人员立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第四十五条:”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应是什么
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动产属于可以留置的动产;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3、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情形下可以适用留置送达
在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情形下,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且在送达回证上记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但是,如果需要送达法律文书是调解书并且受送达人拒收的,则不可适用留置送达。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监察留置是什么意思
留置是指经监察机关批准将被调查人留在监察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留置不属于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适用对象既可能是违法违纪的,也可能是构成职务犯罪的人员。【法律依据】《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留置权保管合同的效力是否有效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留置权保管合同的效力是否有效”问题回复如下:保管合同适用留置权。在有偿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不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留置保管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抵押物、质物、留置物折价或者变卖的价格怎样才算公平合理?
担保法规定,实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方式可以是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质物、留置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拍卖是采取竞价买卖的方式,以出价最高的人买得,这种方式能够较为真实地反映担保物的价值,有拍卖条件的地方,应当首选这种方式。折价或者变卖是担保人与债权人、担保人与买受人就担保物的转让协议的价格,有时不能体现担保价值。担保物折价或者变卖的价格应当公平合理,使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都得到保护,并且不得损害其他权利人的利益。比如,抵押权人不能故意压低担保物价格而折价。抵押人与买受人不能串通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因此,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应当参照一个合理的价格标准,这个合理的价格标准即是该物在转让时的市场上的价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坐收坐支1万元已被拘留是违纪吗?按纪律处分条倒怎么处理
坐收坐支,财务用语。收取的款项不入帐或者不按照规定入账,就是坐收。坐收通常是与坐支联系在一起的,所谓坐支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这主要是因为坐支使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开户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付的管理,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不得行使留置权的情形包括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得行使留置权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得行使留置权的情形有哪些留置权因具备一定条件而成立,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留置权虽成立也不得行使:1、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同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或者违背债务人交付财产前或者交付财产时的指示,或者违反公序良俗时,不得行使留置权。2、当事人事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或者债权人事先明示放弃留置权的,不得行使留置权。3、合同约定双方同时履行义务的,或者对履行义务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对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双方当事人因此均未履行义务,债务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二、留置权的成立条件留置权(一)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4、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成立。(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2、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义务。二、留置权的限制有什么1、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留置权人原则上并无使用留置物的权利,相反留置权人负有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的义务。除为保管上的必要而为使用外,留置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不仅不得自己使用留置物,也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提供担保。2、留置物的保管《担保法》第86条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留置权人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留置物。留置权人对保管未予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的,即为保管不善。因此,而至留置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留置权人于占有留置物期间是否尽了必要的注意,其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对留置物的损失是否有过错,应由留置权人负举证责任。留置权人在保管留置物时需债务人予以协助的,其得请求债务人协助。如债务人应留置权人的请求却不予以协助,则对由此而造成的留置物的毁损、灭失,债务人不得向留置权人请求损害赔偿。3、返还留置物当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时,留置权人有义务将留置物返还于债务人。在债权虽未消灭,但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使留置权消灭时,留置权人也有返还留置物的义务。留置权人违反返还留置物的义务的,构成非法占有,应向债务人或所有人承担民事责任。4、留置权的期限限制留置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有关留置权的期限规定,如下:(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5、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法律基于公序良俗等原因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下不得留置或者某些财产不得留置,则须依照该法律规定,不得成立留置权。6、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按照约定对于当事人已经明确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都不能成立留置权。比如,承揽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则在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时,承揽人也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而应当依债权本身的效力提起追索价款及违约金的诉讼。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法律之所以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加以排除,主要是由于留置权的目的是基于公平原则。
孙超
问题:未成年打暑期工 前天被抓了 留置马上48小时了
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抓的吗?48小时了应该已经送到看守所了。
郭海滨
问题:您好 未成年涉嫌网络诈骗 现在马上留置48小时 能不能出来
建议委托我们律师帮助未成年人辩护,为他申请取保候审,争取判处缓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事留置权有哪些类别?
解答如下,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的履行,因此享有留置权的应当是债权人。至于债权的发生原因,依担保法第84条的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权的取得,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其占有方式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均可。但单纯的持有,如雇用人操持家务,则其在工作中使用家中的器具,是持有而不是占有,故不能成立留置权。债务人代债权人占有留置物的,留置权不成立。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道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虽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但在债权尚未届清偿期时,因此时尚不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发生留置权。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清偿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必须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才有留置权可言。就我国的司法、立法实践看,留置权中的牵连关系则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取得之间的关联,即债权与标的物的占有的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在债权的发生与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因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并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权。例如保管人因保管物的瑕疵而受损害的赔偿请求权,对该物有留置权。再如承揽人对承揽费的请求权,对承揽标的物有留置权。与其他国家的立法相比较,我国的这种做法对留置权的发生限制得较严。从进一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讲,有必要对留置权的范围适当的予以扩大,如对于债权与标的物的返还是基于同一生活关系的,亦应认为有牵连关系。例如散会后两人错拿了对方的雨伞,则一方的返还请求权与对方的返还请求权,是基于同一生活关系发生,从而各自对对方的雨伞有留置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同属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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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10 10:47:0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有个四万左右的债务纠纷,是货款,我知道比较好的朋友,一个村的,从小一起长大,他家开个养生馆,我去消费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6-09 12:46:5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工伤,写的欠条,没有执行,被套了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6-08 12:02:4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借给别人10000块钱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要回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08 17:05:0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民见接待利息怎么算?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27:0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丈夫未还的信用卡离婚后妻子需要一起还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07 13:35:5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强制执行还是没钱咋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6-07 10:42:28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法院支持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
王刚律师
2024-06-07 10:33:38
你可以先把钱还了。要不然别人又来问,别人欠我钱不还,怎么办
问题:我欠别人钱而对方把我车开走几个月不还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22:23:38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别人欠我钱,拖着不还;金额:小于1万元?
刘奕成律师
2024-06-02 19:22:32
你好,我们可以专业处理,处理成功之后再收取处理费用,不成功不收取一分费用。方便的话加:dls94922
问题:网贷平台逾期处理?
杜强吉律师
2024-06-09 12:46:5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工伤,写的欠条,没有执行,被套了怎么办?
刘奕成律师
2024-06-02 19: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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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网贷平台逾期处理?
杜强吉律师
2024-06-08 1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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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2024-06-07 10: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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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法院支持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
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22:23:38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别人欠我钱,拖着不还;金额:小于1万元?
钱威律师
2024-06-10 10:47:0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有个四万左右的债务纠纷,是货款,我知道比较好的朋友,一个村的,从小一起长大,他家开个养生馆,我去消费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6-08 17:05:0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民见接待利息怎么算?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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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丈夫未还的信用卡离婚后妻子需要一起还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07 13:35:5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强制执行还是没钱咋办?
王刚律师
2024-06-07 10:33:38
你可以先把钱还了。要不然别人又来问,别人欠我钱不还,怎么办
问题:我欠别人钱而对方把我车开走几个月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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