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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夫妻共同债务

同居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3-04 04:52:06 已帮助38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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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共同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相关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 第11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综上,实践中对男女在同居期间共同债务进行认定,其实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此时双方并不属于夫妻关系,而同居的关系也即将解除,在全部的债务中肯定是有个人债务的,既然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断没有让两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道理。至于同居期间共同债务是怎样认定的,律师365小编也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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