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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违反民主议定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


我国农村实行的土地承包制度,签订了承包合同的民事主体,在一定期限之内可以使用该面积的土地,若是承包合同没有到期,农民也没有签署相关的协议,那么不管是什么情况都是不得要求其放弃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收益权导尿管。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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