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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诈骗立案标准

上海市诈骗立案标准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3-05 02:40:08 已帮助39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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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诈骗罪立案标准
你的意思是派出所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立案标准,不予立案。具体过程不明确,但如果你朋友对派出所的决定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要求公安机关复议立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市认定诈骗犯罪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本市认定诈骗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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