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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家赔偿法条文

日本国家赔偿法共有六条,前二条为概括性规定,后四条主要是规定损害赔偿的经济责任和该法与其他法律的相互关系。其中,第一条概括性规定了公务员违法行为赔偿责任;第二条概括性规定了公共工程管理不当的赔偿责任;第三条是对赔偿责任人的扩大化解释;第四条明确了在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民法规定的原则。即民法是有关国家赔偿的一般法,国家赔偿法是特别法,两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在性质上是相同的;第五条规定,对于国家或公共团体的损害赔偿责任,在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中另有规定的,该规定也适用;第六条规定,受害人为外国人时,根据相互保证主义原则,适用本法律。以上就是日本国家赔偿法条文的回答望采纳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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