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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土地法

宅基地是村民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获取的,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获得宅基地,也不能购买宅基地。但是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r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r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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