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考虑女方有抚养权的情形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女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女方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7、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
8、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
9、男方有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10、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11、男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12、优先考虑男方有抚养权的情形
13、男女平等,优先考虑男方有抚养权的情形同上,将女方、男方调换即可。
14、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问题,除上述情形外,应考虑子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