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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特征是什么

表见代理的特征是什么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2-29 03:00:19 已帮助25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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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特征是什么
表见代理的特征: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本是无权代理行为却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具体说来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实施的是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2)有可以使相对人足以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第二,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事实、理由,如行为人持有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 (3)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4)相对人主观上须为善意,无过失。虽然说表见代理有法律效力,但是行为人如果明明没有代理权,故意欺诈他人的,就不只是民事纠纷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往往只有一线之隔,这时候是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鉴别的。如果发生争议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如果人民法院觉得涉及到刑事犯罪的, 需要中止案件,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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