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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一岁半判给谁

离婚孩子一岁半判给谁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2-28 18:34:24 已帮助29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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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岁半,离婚判给谁?
离婚诉讼中争得孩子的抚养权4点要求  1、(两岁到十岁)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 长是否有利等因素;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但不 尽抚养义务等原因的除外;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其由谁抚养,要尊重子女自己的选择;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准许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除适用几个原则外,还要多方收集证据,让法院有理由相信由你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参照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三十,并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抚养孩子的实际支出需要。 如对我的回答满意请予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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