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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

抗诉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2 23:11:52 已帮助23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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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
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在两年内,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否立案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法院认为符合民诉法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才予以立案,否则用通知书驳回申请。对再审的有关期限,民诉法无具体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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