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我是徐8年7月拆迁办发布布告通知拆迁,按照2011的航拍图确认合法面积。2014年重新起的房子,2户,2层楼房,每户占地面积200平。按照按照2011的航拍图确定合法面积,1户合法面积100平,另外一户只有21平。我们家目前9口人,4位算作1户,5位是算作另外一户,我是算在5位的户头内只有21平合法面积内的。2018年通知搬迁,按照2011年的航拍图来计算,这样合法吗?给出的方案也只有按合法面积置换赔偿,实际情况是目前21平的房子根本住不下5个人,严重影响了生活。这个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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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如果前夫不还给你,只能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退还土地款。起诉需要写出书面民事诉状,并且收集对方冒领钱款的证据,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你们的户口在一个地区,在当地法院起诉即可)。《民诉法》规定的起诉要求和对起诉状基本内容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