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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和终止合同区别

(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在日常生活当中,现在无偿合同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多的,又有一些人员他们的关系是非常的亲密的,所以就会让这样的一种合同签订,并不承担一些义务,但是对于原物来说的话还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返还的,这就是我们国家所规定的这一类型的无偿合同。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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