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经营管理专题 > 隐名股东可否为他人代持股权

隐名股东可否为他人代持股权

隐名股东可否为他人代持股权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经营管理是相互渗透的,我们也经常把经营管理放在一起讲,实际情况也是经营中的科学决策过程便是管理的渗透,而管理中的经营意识可以讲是情商的体现。
2024-03-02 17:51:31 已帮助439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隐名股东可否为他人代持股权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

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

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