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有企业下属的一个部门工作9年了,因
经营不善,现在变成股份制,有四个人入股(其中有部门经理和副经理还有2个其他人),这种叫国企改制吗?他们人事说这不叫改制,可又不告诉我叫什么? 我的合同11月份到期,现在这个新的
股份公司已经成立了,但还没和我们
签合同。现在老国企让我签协议,说什么给我安排工作到新的公司,而且同意继续承担我3个月的
工资和保险,直至11月
合同到期。如果不签视为不接受安排,就算我自己
解除合同,不会给我
经济补偿金。可是新公司什么情况都没和我说,薪金待遇也没提,我先不想签,请问,真的会像他们说得那样,不给我
补偿金吗? 还有,如果合同到期,老国企不和我
续签了,这种情况下能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1、你可以签,签了就不享受
赔偿 2、也可以不签,要求单位进行补偿